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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判”下暴者犯抢劫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2:15 重庆商报

  “啪!”“传被告人张三到庭。”……前日,随着法槌的敲响,由学生客串法官的少年模拟法庭在武隆法院刑事审判庭举行,法庭以学生下暴为案例演绎,帮助学生学习法律知识。

  “抢”同学5元 被指控抢劫

  由法官编写剧本,学生们经过一周排练,前日,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在武隆法院刑事审判庭模拟进行了公开审理。“审判长”、“公诉人”、“被告”等角色,均由武隆县实验中学初一年级学生担纲,该校100多名学生到现场进行了旁听。

  “被告人张三,公诉人今天代表国家对你提起公诉。我国刑法规定:对已满14周岁的公民,犯抢劫、故意杀人等亦应负刑事责任……”“公诉人”指控:“去年10月12日,张三使用暴力强行劫取同学5元钱,已构成抢劫罪。”

  替“下暴者”请来辩护律师

  整个审判过程,都按照正规的法庭规范和程序进行。庭审中,同学们十分投入,庭审过程严肃而庄重。“我知道我错了。请法庭对我从轻处罚,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站在被告席上的张三垂下头,央求法官。而张三的“辩护律师”当庭提出,张三犯罪时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处罚。

  “张三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审判长”当庭宣判,并告诫张三,因平时忽视对法律的学习,本应和同学们一起,坐在课堂上学知识的他今天才会站在了被告席上,“审判长”鼓励张三,应好好地把握住自己人生的方向盘。同学们声情并茂的表演,不时引来在场观众的阵阵掌声。

  模拟审判有法可依

  据武隆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近两年来,未成年人下暴案件呈上升趋势,为了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他们把深奥的法律知识,演绎在现实生活案例中,让学生亲身经历了一次精彩的“案件审判”过程,以此让学生受到法律教育。

  昨天,参加观摩的初二(3)班的李洲感叹,以前根本不知下暴是犯罪。他称,模拟法庭比书本上的理论知识更吸引人,具有形象性、逼真性和警示性,同学们可以从中受到最直接、最生动的法制教育。

  记者 秦健 通讯员 董熙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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