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妻未遂获刑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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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3:30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傅沙沙 通讯员管红颖)怀疑妻子有外遇,陈世青杀妻未遂。昨天,考虑到陈世青妻子的求情,延庆法院从轻判处陈世青3年有期徒刑。 据介绍,今年5月13日傍晚,因怀疑妻子张某有外遇,陈世青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尼龙绳,约张某来到延庆县延庆镇石河营村其租住的房屋内。当晚9点多,由于张某拒绝和陈世青在此过夜,陈世青用随身携带的尼龙绳勒住张某的脖子,导致其当场昏迷。此后,在陈世
案发后,受害人张某考虑到尚有一未成年子女需陈世青抚育,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罚丈夫”的请求。法院综合考虑后认定,陈世青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但他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据此,该院判处其3年徒刑。 记者:傅沙沙 通讯员管红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