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首次介入学生助学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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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3:30 东方早报 | |||||||||
引入保险机构对借款大学生的个人信用进行保险,大学生如果届时借贷不还,将由保险公司对贷款发放银行予以赔付。由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银监局、江苏省保监局等6部门联合颁布的《江苏省大学生信用保险助学贷款办法(试行)》从本周起正式实行,据悉,这个全国率先出台的《办法》将形成助学贷款信贷风险多渠道分担的新机制,同时也让保险公司首次介入了大学生助学贷款。
《办法》规定,“省财政按学年度向贷款发放银行对省属高校发放的贷款额度一次性拨付风险补偿金,补偿金额为当年实际发放保险助学贷款总额的5%(可用于保费补贴)。”《办法》同时规定,省属各高校也按当年实际发放保险助学贷款总额的5%承付一次性风险补偿金(可用于保费补贴)”———新政给予风险补偿金“可用于保费补贴”涵义,这打消了银行支付学贷保险的顾虑,学贷保险得以真正在江苏落地,贫困大学生申请助学贷款不再难。江苏省分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沈锋昨天告诉早报记者,眼下,由于助学贷款不良率高,追偿成本高,加之操作成本高,各家银行对于助学贷款比较谨慎。 早报记者 杨剑 订阅东方早报请登陆东方早报网站或拨打 962288 或 8008208696;优惠多多、实惠多多、资讯多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