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发生校园伤害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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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3:31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陈喆 康少见)昨天下午4点左右,在北京市一轻高级技术学校内,高一男生王强(化名)为给一女生报仇,持刀扎伤4名男同学。目前,王强已被警方控制。 该校位于丰台区马家堡路63号。一名目击学生称,王强是转校生,和一女生关系不错,私下认她做干妹妹。昨天上午,这名女生在校内被一男生出言侮辱,王强得知后到男生教室理论。下午,王强又找到男生宿舍,并突然拿出刀进行攻击。当时,遇袭的男生旁边有
事发后,接到报警的民警迅速将5名伤者送到附近的博爱医院治疗。 医院内一名目击者称,王强到医院包扎时戴着手铐,之后被警方带走。被王强扎伤的4名学生中,两人伤势较轻,经简单包扎后被民警带走;另两名伤势较重的学生躺在担架上,一个右小腿腿肚被扎,另一个胸口上方和右膝盖下各有一处伤口。 记者了解到,几名当事学生的家长已赶到学校,目前丰台警方正在处理此事。 记者:陈喆 康少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