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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杀女网友 保安获极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3:31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父亲,儿子不孝,不能给您尽孝了。”庄磊听到法院对他的判决后痛苦地说。昨天,因抢劫杀害女网友并焚尸灭迹,保安庄磊被市一中院以抢劫罪判处死刑。

  庄磊告诉记者,他16岁时,父母离异,从此他就跟着父亲生活,高中毕业后,他外出打工。通过在网上聊天,他和女网友赵某相识。与赵某在现实中交往后,庄磊感觉对方出
手很大方,因此他认定赵某很有钱。

  今年4月24日晚上,庄磊进入赵某在西城区的租住房内,趁赵某不备用啤酒瓶猛击其头部并掐扼其颈部,致赵某机械性窒息死亡。在抢得赵某价值1700余元的手机后,又在现场点火焚烧赵某的尸体。后庄磊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

记者: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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