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确定千户企业节能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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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4:28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11月7日讯(记者牟明善)今天,省政府召开全省千户企业节能工作会议,决定以我省千户企业为主体,整体推进我省节能降耗工作。省政府确定,到2010年,千户企业单位产值能耗比2005年降低40%左右,年均降低7%左右,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部分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我省已经确定“十一五”节能目标,到2010年,全省万元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22%
据悉,省政府划定的千户企业包括我市的正昊化纤新材料有限公司、佳宝集团公司、济南特种油品厂、济南玫德铸造有限公司、济南力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热力公司、区域供热公司、北郊热电厂、南郊热电厂、明湖热电厂、东新热电有限公司、济南化肥厂、济南裕兴化工公司、山水水泥集团公司、济南啤酒集团总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公司、济南二机床集团公司等。 省政府要求,千户企业节能实行目标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节能第一责任人。千户企业要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每家企业配备2名以上节能工程师,制定分解节能目标,确定能耗定额,加强考核,首先确保今年能耗降低4.5%。千户企业要着重调整产品结构,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产品,改进产品设计和生产工艺,增强自主创新、产品开发和精深加工能力;加强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研究开发、推广利用,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调整企业产品、工艺和能源消费结构,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特别要扩大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 千户企业将推行节能标杆管理,瞄准同行业同类产品的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明确企业节能改进目标,制定针对性强和可操作的节能实施方案,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节能技术改造,并按年度保持一定增长幅度。 各级政府将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增强千户企业节能能力的领域,协调争取包括国债补贴在内的各种政策性资金,支持千家企业节能技术改造,优先支持提前达到节能目标的企业尽快上马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同时,政府将优先安排节能节水资金支持千户企业,符合条件的节能产品和综合利用产品优先享受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超标准耗能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征收超标准耗能加价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