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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部门发布安全警示信息小心不合格狂犬疫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4:53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1月7日讯(记者 范俐鑫)近期,我省周边个别省份已经发现假劣人用狂犬疫苗。今天,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安全警示信息:我省目前尚未发现问题人用狂犬病疫苗,但市民仍需警惕不合格疫苗,以免贻误防治时机。

  来自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消息称,近期,市民对人用狂犬疫苗需求量大量增加,个别单位和个人见利忘义,乘机制售假人用狂犬疫苗,周边个别省份已经发现假人用狂犬
疫苗,如不严防,有可能扩散到我省并造成严重后果。目前,我省共有8家二类疫苗批发企业,销售的人用狂犬病疫苗主要分布在我省。省食药监对这8家企业进行了严格监管,尚未发现问题疫苗流入我省市场。另外,来自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的消息称,经过抽检,我省尚未发现非法门诊接种人用狂犬病疫苗。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人被犬咬伤后,如果使用了假狂犬疫苗,一旦发病,死亡率高达100%。提醒市民注意,一旦被犬咬伤,进行必要的冲洗处理后,一定要到正规的防疫机构或医疗机构注射人用狂犬疫苗,切不可在一些小诊所或私人医生处使用狂犬疫苗,以免延误正常治疗,损害身体健康。另外,合格的疫苗,用肉眼看,无色、透明,晃动后一般会产生泡沫。

  市民如发现疫苗质量有问题,可到当地药监部门举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举报电话:9600111。此外,如发现非法门诊接种疫苗的,可拨打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举报电话:855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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