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机长要赔东航17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5:13 舜网-济南时报 | |||||||||
据新华社上海11月7日电(记者 高路)东方航空公司一名机长辞职引发公司索赔千万元,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前对此作出裁决,认定这名机长需赔偿航空公司约170万元人民币。 这名机长上世纪90年代初就读民航学院,毕业后进入东方航空公司当飞行员,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随着驾驶技术的不断提高,工作10年后他被任命为机长。今年年初
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合议庭审理认为:这名机长提出辞职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应当为其办理退工手续;但他在和公司存续劳动关系期间,接受了公司大量的出资培训,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赔偿的金额,仲裁委员会认定,这名机长共计应承担的赔偿金额约为170万元人民币。并裁定东航应为其办理退工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