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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加工企业须检测瘦肉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5:37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陈静涛)省商务厅近日下发紧急通知,从12月1日起,全省生猪屠宰企业实行屠宰、检验、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和统计月报告制度,同时,全省各地市商务部门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举报、投诉和监督。

  省商务厅近日对全省430余家生猪屠宰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检查,发现不少地方在屠宰场审批及监管工作中,日常监管流于形式,少数屠宰厂(场)存在设施不达标、现场检验制
度未落实等违规行为,肉品安全存在隐患。

  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商务厅立即责令渭南临渭区鸿云屠宰厂、汉中汉台区辰晖屠宰厂、宝鸡渭滨区方圆屠宰场等多家屠宰企业停业整顿3个月,责令城固县天味食品厂等屠宰企业限期整改。

  省商务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生猪屠宰整治确保肉品安全的紧急通知》指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农牧部门开展瘦肉精检测工作,有条件的屠宰加工企业要积极开展瘦肉精自检工作,对屠宰企业检测出生猪含有瘦肉精的情况,必须通过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在24小时内上报省商务厅。通知严禁种公、母猪肉出厂(场)上市,对发现没有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等问题的,商务部门应立即责令停业整顿,或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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