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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同仇敌忾要挫扁锐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6:17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8日讯 在台湾,机要费案侦结后,陈水扁选择“向人民报告”的方式开讲,并抨击检方作法,据了解,台北地检署多位检察官私下对陈水扁“硬拗”、伤害司法的举动,几乎可以“同仇敌忾”来形容,有检察官更是措词强烈的认为,“陈律师」丢尽学法人的脸,如有机会到庭公诉,绝对要挫挫陈水扁的锐气。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由于检方公诉组安排莅庭,通常是等院方完成分案后,看
案件分到那位法官,才会指派检察官莅庭,以机要费而言,包括吴淑珍等被告,每名被告都可委任最多3名的律师,为免出现战力上的瑕疵,形成小虾米战大鲸鱼的悬殊比例,检方的公诉团队至少也会有3名。

  公诉组检察官听闻陈瑞仁决定加入公诉团队,信心大振,将充分协助陈瑞仁莅庭,论告吴淑珍等人的罪名,以确保案件的维持率。

  属于行政体系下的检察机关,对于陈水扁批检的作法,大多不满之意,但没有人愿意具名响应,否则“法务部”的秋后算帐,马上就会成真。

  检方相当多比率的检察官认为,在承办检察官陈瑞仁侦办机要费期间,二度讯问陈水扁,之前不讲的,却选择电视开讲,在法庭外陈述,质疑“陈律师”明知,法庭外的任何陈述,完全不具证据力,但他却宁愿舍弃,而选择诉诸深绿选民,透过电视转播时,模糊焦点的诡辩,只见“硬拗”,不见澄清。(千寻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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