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添乱 结婚前3天暖气水淹新房(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6:53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当初被暖气水泡后,墙上都长了毛■本报记者田卫涛摄 新闻发生地:沈阳市东陵区白塔堡阳光新嘉园二期
新闻全过程:已申请停暖,试水时却淹了新房,供暖公司赔4000元 晨报讯(记者林浩)结婚在即,洞房却被暖气水泡了。 直到昨日,新娘刘女士还是想不明白:自己明明在10月17日已经申请停暖了呀。 差3天结婚新房被淹了! 刘女士家住沈阳市东陵区白塔堡阳光新嘉园二期11号楼B座,属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供暖。 10月29日是刘女士的结婚日。26日下午,她和爱人到商场买电器,18时多到楼下时发现,自家楼下的车库、走廊全是水。 “我一回家就迷糊了。”刘女士说,开门时水都漫过自己的脚了,屋里的地板、鞭炮、墙全被泡在水里,“水足有15厘米深!” 刘女士和爱人立即往外舀水,并于当晚在屋内拍下一组照片。 记者看到,当时白色的地板已成黑色,卧室墙上也被暖气水喷黑了,垂到地面的床单一直湿到床尾。此时新房刚装修完两个月。 申请停暖咋还出意外? 记者昨日来到刘女士家时,楼梯下的水印还能依稀看到,卧室内的墙起泡了,地板边长出了黄毛。 “我已经申请停暖了啊!”刘女士说,她在10月17日申请停暖,当时还问过工作人员能否打压试水,当时被告知“不可能”,所以虽然23日在楼下看到了“试水通知”,刘女士也未放在心上。 为防止冬天不供暖冻坏暖气,刘女士曾将卧室、客厅暖气片的放气阀打开放水,一看没有水,她就忘记把阀门关上了,结果26日下午试运行期间,上演了上面的一幕。 水淹民宅到底谁之过? 10月27日上午,供暖公司曾到刘女士家看了现场,嘱咐刘女士“别上火,先收拾房子结婚”。 11月1日开栓第一天,也是刘女士“三天回门”的日子,结果又“添堵”了。 刘女士说,自己当天又找到供暖公司,却被告知由于她没关放气阀,试水期间家未留人,而且停暖通知单也没给个人,就视为正常供暖,刘女士负主要责任。 “我现在也没有停暖通知单,为什么就不给供暖了?这么说显然不负责任!”刘女士心里不平衡。 记者昨天随刘女士再次来到供暖公司。 监察保卫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今年“三修”任务重,确实没来得及给刘女士家关栓。虽然刘女士登记停暖了,但这只是停暖第一步,直到个人接到停暖通知后才算完成停暖工作,所以刘女士该负主要责任。 但刘女士表示,从她申请停暖到目前已开始供暖,她还没收到停暖通知,这又是谁的责任? 相关负责人承认,登记是用户行为,此后直到下达通知前,供暖公司都是责任主体。 截至昨晚,供暖公司与刘女士达成协议,赔偿刘女士4000元,楼下被淹车库由供暖公司负责解决。 律师说法 赔偿款协商不成可“评估” 辽宁四洋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兆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用户停暖后就必然不供暖,也就不应出现被水淹的结果,否则属于一种侵犯公民财产权的行为,因为其中会存在供暖公司工作失误导致停暖不及时的情况,供暖公司理应赔偿。 就此类事件,当事双方首先还应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诉诸法律后,将由专门机构评估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