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校”想改名 理由不充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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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6:59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王志洁)渝北20岁青年尚校,多年来因为这个名字处处受到特别“关注”。受不了特殊“礼遇”的他一直想给自己换个新名字。但因为他已经成年,派出所没有受理更名要求。为此尚校犯了难,难道真要当一辈子的“上校”? “这个名字让我总是特别受人关注。”尚无奈地表示。他介绍,一般人听到他的名字,最直接的反映就是发笑,然后一路追问名字是怎么来的。性格内向的他总是要不断解释
针对尚先生的烦恼,分管该片区户籍的张警官介绍,若想更换姓名,必须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申请时,需填一张申请表格,说明更名理由,并出示相关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印章方可。 但因成年人更名牵扯利益范围较广,所以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需要报备区、市级公安局批示。不过张警官表示,会尽量帮助尚先生解决这块心病。 小提醒 民警介绍,市民更名必须理由充分,这类理由可以包括———在共同生活区域内存在同名,不好区分的情况;以及名字过于生僻,无法在计算机上显示的情况;但一般不会对存在歧义的名字进行修改,因为是否歧义没有严格的界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