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工商帮陕西农民工讨公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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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7:41 山西日报 | |||||||||
本报讯11月6日,陕西农民工陈某来到平陆县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和消协称,他在曹川镇打工期间,从当地手机店购买的CECTA606手机有质量问题。接到投诉后,县工商局工作人员马上与曹川工商所联系予以落实。最终认定该手机内外串码不相符、进网标识系冒用,当场责成店主退还农民工陈某机款800元,并附加赔偿往返路费315元。 (马清香邱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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