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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省公务员招考注意事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8:44 温州新闻网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2.报考人员必须在11月12-19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专业(职位)为准。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
致。

  4.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5.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条件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6.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应于12月4日17: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中心(传真号码:0571-88396652 、87053515),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考务费用。

  7.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专业(职位),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面向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及法医招考的专业(职位)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核减后的录用计划于笔试前在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和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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