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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于赶工未报批环评擅自建设 浙江逸盛被罚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9:19 中国环境报

  (记者赵晓)

  本报讯记者近日随国务院7部门环保专项行动督察组来到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看到这家企业已完成70%工程量的二期工程,同时还看到了宁波市环保局于今年5月对逸盛出具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原因是逸盛在未向环保部门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二期工程,且逾期未补办手续,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规
定。宁波市环保局依法做出了处以20万元罚款的决定。

  早在两年前,逸盛就计划于2006年末在宁波建成自己的第二个PTA工厂,确切地说,是逸盛的二期工程,年生产能力53万吨。据逸盛董事长邱建林介绍,PTA是制造聚酯产品的原料,国内产能不足,需要大量进口。逸盛的产品基本上是为自己系统消化的,正因为如此,才急着赶时间、抢进度。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环保部门的处罚日期是今年5月下旬,而此时,二期工程的工程量还仅完成了20%。按照常理,工程受处罚后应当立即停下来,抓紧项目补报,完成审批程序后早日复建。但逸盛承认,那50%的工程量正是在7月~9月这3个月内赶出来的。也就是说,逸盛只停了一个多月,就又擅自“未批先建”了。针对逸盛的做法,督察组一位成员说:“法律的制裁对你们根本就不起作用,你们认为是孩子迟早要生出来,生出来总有户口。”

  督察组指出,法律是刚性的,容不得讨价还价、似是而非。20万元的罚款逸盛缴纳得及时、爽快,可从事实看,处罚并没有使逸盛警醒。记者相信,逸盛这样一家有社会责任感的大企业,只有加快补上环保这一课,才有利于自身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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