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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海珠一污企被强制关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9:28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刘正旭)由于无法完成废气污染整改要求,拒绝执行行政处罚,并多次将海珠区政府告上法庭而备受瞩目的海珠区振华电镀厂,如今终于要关上大门。广州市中院11月2日正式作出终审判决,维持海珠区政府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强制关闭该厂,历时一年多的行政诉讼终于画上了句号,也意味着这个30多年历史老厂生命的终止。

  11月2日,海珠区人民法院根据海珠区人民政府的申请,对海珠区振华电镀厂逾期拒
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违法行为,实施强制执行。

  振华电镀厂位于南华东路草芳围44号,员工30多人。海珠环境监察大队调查取证发现,该厂存在废气超标排放影响附近居民的现象。但振华电镀厂并未完成治理任务。海珠区政府于2005年7月要求振华电镀厂停业。

  但振华电镀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多次提起行政复议,并多次提起行政诉讼和上诉,把海珠区环保局送上了被告席,但都败诉而回。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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