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我省县级法院经费设立最低标准 每人每年最低167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09:54 云南日报

  近日,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云南省县级人民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从明年1月1日起,我省各县级人民法院公用经费就有了保障,高的县级法院每人每年31900元,低的也有每人每年16700元,对落实不好的县,省财政厅和省高院相应扣减省级专项补助经费。

  柏立诚通讯员 胡鹏(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