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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15项违法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10:00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马昭)我们经常能从媒体见到这样的报道:“某某违法建设被依法拆除。”其中多数被拆除的违法建设已盖到好几层,数千平方米。在我们为违法建设应声倒地拍手叫好的时候,有时也不禁感叹:盖这样庞大的违法建设需要不少钱,然后拆除他又要动用不少人力、物力和财力。有没有什么办法既能制止违法建设又能减少对国家资源的浪费呢?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昨天,市规划局颁发《告市民书》,向社会公布各分局举报电话,呼吁广大市民都来举报身边的违法建设,众人齐心协力将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

  违法建设的查处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难点,也是矛盾的焦点。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随之也出现了违法建设蔓延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侵犯了城市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影响了广大市民的生活环境,也影响了城市的整体风貌,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尽管规划部门对违法建设的整治力度一直很强硬,但由于执法人员数量有限,往往一些违法建设盖得很高了,才被发现。发现后再对其进行拆除,难度很大,而且浪费国家资源。为此,昨天,市规划局颁发《告市民书》,希望借助广大市民的力量,借助更多人的眼睛,让违法建设无处藏身。

  到底什么样的建设属违法建设?规划部门向市民列出了几项参考内容。其中包括: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施工建设的;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面积、高度、结构、造型的;未按规定退让或占用城市公共绿地、公共设施、道路、广场、高压供电走廊和占压地下管网进行建设的;临时建筑未按照规定到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报批或经批准但超过规定的使用期限;租赁或租用集体土地进行临时建设;以城中村改造、招商引资为由,占用集体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在文物保护单位(区)、历史街区、风景名胜区周边进行建设的,未按规定的体量、造型、风格和色彩进行建设;在城市规划区内已建成或者规划的公园、绿地、广场、道路、体育场馆、影剧院、停车场及其他公共用地,未按规划予以保留,且单位(个人)更改范围、挪作他用、插建的建设项目;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对沿街建筑立面进行装饰的项目。

  凡属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审批规定的建设行为,以及门头装修、立面整治方面的,市民可向规划部门进行举报。规划部门向市民公布10条举报电话,市民可分区域进行举报。

  市规划局监察队:84799079规划碑林分局:85369310规划雁塔分局:85596140规划灞桥分局:83521192规划临潼分局:83823092规划新城分局:87415802规划莲湖分局:88649684规划未央分局:86252135规划阎良分局:86875203规划长安分局:85653973

  为了打击违法建设的嚣张气焰,昨天,市规划局一次曝光15项违法建设。希望仍存侥幸心理的违法建设者能引以为戒。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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