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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二十七家企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 第三方运营确保达标排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10:19 中国环境报

  邱春光

  本报讯山东省烟台市从建章立制入手,制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和设备运营管理办法,明确各级环保部门、安装企业与运营公司之间的责权利,全面推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第三方运营,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污染因素,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能不能正常运转,运营方是关键。为此,烟台市环保局定期对运营公司进行考核,要求现场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率不得低于90%,实行百分考核与日常维护保证金挂钩制度。同时,不断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数据进行监督管理,提供相关技术支持,负责无线传输网络的建设、软件开发及维护管理,指导自动监控的联网,核实自动监控系统的联网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在此基础上,烟台市环保部门还经常组织排污企业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对运营公司不定期进行现场抽查,保证仪器正常运转,半年召开一次运营公司与排污企业调度会,对运营情况进行通报,帮助运营公司与企业解决问题;强化日常监管,及时查看各企业排污数据。今年3月,烟台市下发了《关于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动监控设备的运行及维护费用按属地管理。截止到目前,全市已有27家企业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并全部实现第三方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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