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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民心工程 实现科学发展  沾益县委书记饶卫要求举全县之力推动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10:19 中国环境报

  (记者刘萍徐兴)

  本报讯云南省沾益县委书记饶卫近日对全县环保工作提出要求,一定要坚持科学发展观,走生产发展、生活富余、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举全县之力推动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各族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素质,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确保县域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饶卫说,“十五”期间,沾益县坚持把环保作为最大的“民心工程”,通过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排放和进行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使城市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荒山绿化和生态治理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土资源规划管理、水资源综合管理和利用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饶卫指出,沾益县委、县政府已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十一五”的工作重点之一,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家要进一步做好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节约资源的观念,培育人人节约资源的社会风尚,缓解土地、水、能源和矿产等资源制约。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在资源开采、加工、运输、消费等环节建立全过程和全面节约的管理制度,逐步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和消费方式,紧紧依靠科技进步推进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支持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能源的技术开发及改造项目,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要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全面推行耕地“占补平衡”计划,坚决遏制多占、滥占和长期闲置土地的现象,不断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的水平,使土地资源得到最有效合理的利用,积极探索建立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控的体系和机制以后,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切实维护国土资源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饶卫还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做好环保和生态建设工作,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水土流失治理、湿地保护和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工程,促进自然生态恢复;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控制盲目投资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和浪费资源的项目上马。把好新建项目环保准入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新的污染源。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加快企业污染治理步伐,鼓励支持企业“三废”综合利用项目,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彻底清查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情况和水质情况,严厉打击向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放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抓好白水和花山片区的污染整治工作,确保环境安全,按照“发现一家,处置一家,关停一家”的工作要求,及时清理取缔“十五小”、“新五小”及省政府明令禁止的“四小”;围绕建设珠江源山水园林城市的目标,从提高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满足各族群众需要出发,加快形成“一城、两山、两水、四横、四纵”的城市绿化格局;结合“三村四化”新农村建设,加快以珠江源为中心的景区建设,形成以荒山荒滩绿化为屏障、以道路两侧美化为支撑、以源头精品化为重点、以庭院亮化为补充的景区建设体系。同时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充实旅游文化内涵,全面提升旅游品位,着力打造珠江源旅游品牌,把珠江源头——刘麦地村建设成为花园式的旅游精品村。

  饶卫说,保护自然资源,创造良好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是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基本国策,各级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职能部门要履行职责,明确任务,制定考核标准,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狠抓落实,切实做到组织、责任、投入、措施、奖惩“五个到位”。要加强环境执法,依法查处违法排放污染物、转移污染、破坏生态等行为,确保全县环境安全。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遵守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法、秉公执法。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广泛深入地宣传环境法律法规,开展国情国策教育,增强全县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协会等组织,也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做好工作。新闻媒体要发挥监督作用,对典型事件和违法行为要公开曝光,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局面。

  由于环保工作是一项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公益性事业,政府和社会都要增加投入。饶卫要求大家必须克服短期行为,绝不能只管经济发展的投入而忽视对环保的投入,要把环保事业的基本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同时,要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对环保工作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和鼓励社会各方面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为环保事业做贡献,并制定和完善吸引资金投向环保的政策,为环保工作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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