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省钱检查“留”到医院做救护车上发生费用能否进社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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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10:28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不要给我做检查,让我到医院再做检查!”这是昨天一名使用救护车的患者对急救医生说的话,最终急救人员尊重了患者要求。据悉,由于患者在救护车上发生的费用只有药费可参保报销,其他费用均需自费,一些患者宁愿挨到医院做检查也不愿在第一时间通过检查确诊疾病。 当天早上,一名心绞痛的患者拨打了“120”,在救护车上当医生为其做心电图时,
到医院,该患者坦言,他以前使用过救护车,最后只有药费参照社保报销,其他费用全部要自费,为节约费用,他想把检查等项目“留”到医院做,这样就能使用医保卡。 据悉,随着急救设备的提高,救护车上的救护设备越来越先进。有心电监护仪、呼吸机、除颤器、吸氧设备等。要在第一时间确诊疾病,急救人员往往需要通过救护车上的设备为患者做检查及抢救治疗。 但和医疗机构不同的是,对于参保病人,只能进行药费的报销,其他费用全部需要自费。 一些患者已先后向市急救中心反映了这一情况,希望在救护车上发生的费用可以和医院一样,参保患者只需付一定比例,这样一来患者的医疗负担也能减轻些。 市急救中心有关医生介绍说,一般情况下是尊重病人的意见,但有时候一些疾病的治疗和检查是必须要做的,如果延误到医院再进行的话,对病人的生命就带来了影响。 另据悉,市急救中心已考虑到这一问题,下一步将向社保部门提出建议,如建议参保市民及参加农村医疗保险的人群在救护车上的救护、检查等费用纳入到医疗保险等。 (吉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