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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将实施电子电器垃圾回收新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13:53 新华网

  新华网巴黎11月7日电(记者卢苏燕)法国环境与能源管理所7日宣布,自11月15日起,法国将实施新的电子电器垃圾回收制度。今后,生产者必须负责废旧电子电器处理,销售商不得拒绝废旧电子电器回收。

  法国环境与能源管理所在为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新制度要求所有电子电器销售商在出售新产品时不得拒收顾客返回的同类废旧电子电器产品,生产厂家必须负责妥善处
理这些废旧电子电器。同时,生产厂家还应帮助地方政府设立电子电器垃圾回收站。

  据介绍,新制度涉及的电子电器垃圾分三大类型:一是家用电器,包括洗衣机、电烤箱、

冰箱、吸尘器、电暖气、电动缝纫机及电熨斗等;二是音像设备,包括电视机、收音机、录像机、录音机、音响及电子乐器等;三是电子办公设备,包括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及电话等。总而言之,凡是需要用电、电池或蓄电池才能运转的设备都属于必须回收之列。

  根据法国环境与

能源管理所提供的数据,目前,法国每年产生170万至200万吨电子电器垃圾,其中一半来自家庭,相当于平均每人每年产生约15公斤电子电器垃圾,而妥善回收处理的电子电器垃圾仅为平均每人每年2公斤。

  法国环境与能源管理所表示,电子电器垃圾中含有铅、汞、镉、溴等大量有毒物质,实施新制度的目的一是提高电子电器垃圾的回收率和再利用率,二是减少环境污染。

  据悉,今后,法国新销售的电子电器设备将全部标注回收费用,以提醒消费者回收处理这些产品需要高额费用,如处理一台电视机平均需要8欧元,一台电冰箱大约需要13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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