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宪代理南昌市长职务 李豆罗请辞获批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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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16:50 大江网 | |||||||||
胡宪代理南昌市长 大江网11月8日16时36分快讯 记者吴跃军报道:11月8日下午,记者获悉,刚刚结束的南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胡宪代理南昌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同时,通过了关于接受李豆罗辞去南昌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胡宪简历:
胡宪,男,汉族,江西高安人,1954年6月生,江西大学哲学学士。197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1月参加工作。中共鹰潭市委副书记,鹰潭市市长。 1973.11-1978.3 江西省永修县虬津公社插队锻炼,民办教师; 1978.3-1982.1 江西大学哲学系学生; 1982.1-1986.12 江西省政府办公厅综告处秘书、第二秘书处秘书; 1986.12-1990.6 省政府办公厅工交处副处长; 1990.6-1993.8 省政府办公厅工交处处长; 1993.8-1995.5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5.5-1997.2 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7.2-1998.2 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党、党组副书记; 1998.2-1999.9 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1999.9-2001.12 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办公厅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1.12-2006.11鹰潭市委副书记、市长。 相关专题:人事变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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