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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扬:必须扭转“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22:11 国际在线

  新华网北京11月8日电(记者田雨、胡锦武)针对一些地方法院“重实体、轻程序”并由此引发司法不公的现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7日强调,必须扭转这一错误观念。

  肖扬7日在第五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说,程序公正是实现实体公正的前提,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追求的目标。要将实体公正作为审判工作的价值取向,将程序公正作为实现这一价值取向的根本保障,坚持两者的有机统一。

  “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有相当部分是因程序不公正或是由程序不公正引起的。”肖扬表示,刑事诉讼程序作为保障实体公正实现的必要机制,一旦违反,不仅其追求的实体公正目标难以实现,而且程序本身具有的独立正义价值也荡然无存。

  肖扬表示,必须一方面通过严格遵循刑事诉讼程序,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尤其是被告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实现程序公正;另一方面,通过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和公正适用刑罚,惩罚犯罪,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实现实体公正。

  “人民法院要严格依照法律原则和程序,审判刑事案件。”肖扬说,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民主、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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