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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海关缉私局原副局长给走私分子报信获刑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0:39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温州11月8日电(通讯员 藤理忠 王纯) 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原副局长彭兴光因向走私分子通风报信,导致一起走私大案的侦查工作受到严重干扰(本报9月13日二版曾作报道)。经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彭兴光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法院审理查明,从2004年10月至2005年10月间,彭兴光获悉杭州海关要求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对温州鹏裕公司涉嫌严重低报不锈钢进口价格的走私行为进行调查,便先后3次向鹏裕
公司负责人叶鹏通风报信,指示其销毁与低报价格有关的资料,逃避海关监控。另外,彭兴光还收受叶鹏为表感谢向其赠送的数码照相机等财物共价值3.1万元。

  温州市鹿城区法院一审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受贿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彭兴光有期徒刑四年和二年零六个月,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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