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不按时办理纳税申报负法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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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10:10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 国家税务总局8日发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第六十二条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
如果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为了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不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同样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