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借钱未果砍死吝啬老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12:04 江南都市报

  萍乡一男子终审被判死刑

  本报讯实习生朱丹、记者谢俊报道:借钱未果后竟砍死“吝啬”老乡。近日,被告人朱珍平被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 处死刑。

  被告人朱珍平,1985年生,家住莲花县荷塘乡万里村。2004年4月份的一天,朱珍平
与同乡去广州市找工作 时,因身上钱不多,遂找到在广州市沙河镇办鞋厂的同村村民小辉借钱。因没有借到,朱珍平与小辉产生矛盾并感觉受气,萌 生日后报复小辉的念头。2004年底,朱珍平从广州回到莲花县。

  2005年4月29日中午,他得知小辉从广州回到村里,遂起报复之念,因畏惧小辉有武功,怕自己难以对付,便 回到家中,将事先买好的砍刀带上,在一名同村村民家的水井旁找到小辉。朱珍平趁小辉蹲在井边洗手不备之机,用砍刀朝小 辉后脑处猛砍一刀后逃离现场。小辉倒地后,在被送往县

医院抢救途中死亡。

  朱珍平杀人后逃至

东莞市,东莞的舅舅刘某曾劝其自首,但后来却听之任之。

  2005年12月13日和15日,公安机关先后抓获刘某和朱珍平。朱珍平家属事后赔偿给小辉家属9000元钱 和一口价值1500元的棺材。

  今年10月12日,省高院终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朱珍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小辉家属20余万元。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