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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规定政府修建校舍禁收住宿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20:09 国际在线

  秋季学期已过半,乱收费现象仍在一些学校存在。昨日,省教育厅、省纠风办、省监察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出台通知,要求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现象。

  通知规定:凡我省享受免收学杂费的学生,学校除按“一费制”标准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住宿费外,严禁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由政府财政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原则上不收住宿费,所需相关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凡办有食堂的学校必须本着学生自愿、
成本收费的原则为学生提供服务。凡需在校蒸饭的学生,学校必须免费为其提供蒸饭热饭服务,不得将原蒸饭服务改为经营性食堂,强行要求学生在食堂交费搭伙。(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谢梦 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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