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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司机不守规矩首次公布交通违法高发时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1:0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开展“决战七十天”,从11月1日至9日,共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806例,交通违法记分3069分,罚款金额562620元。昨日,合肥市交警支队首次公布交通违法高发时段。

  根据统计,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中,驾驶机动车向道路上抛洒物品的,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驾驶机动车辆骑跨道路中心线、车道分隔线行驶的,驾驶拖
拉机载人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志、警告标线指示的,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超过核定载质量不足30%的,机动车驶入禁止通行道路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等交通违法行为位列前十名,违法起数占到总违法起数的54.9%。

  从交警查处违法行为时间记录来看,每天的7:00至7:59是违法行为最为集中的时段,其次分别是14:00至14:59,8:00至8:59,9:00至9:59。以上四个时段的违法行为起数占到总起数的60.6%。实际上,这些时段也是一天中车流量较为集中、碰擦事故也最多的时候,为此,交警部门提示广大驾驶人,行车不违法,这是保障自身权益、避免交通罚款和发生交通事故的最根本办法。

  (芮峰 本报记者 邵玏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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