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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车上往外扔垃圾”居首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1:30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 合肥市交警支队昨天首次对该市交通违法行为“前十名”进行了排名,出乎统计民警意料的是,排在违法行为首位的竟是“从机动车上往外扔垃圾”,短短9天时间,合肥交警共查处了730例“扔垃圾”行为。有关人士表示,从飞驰的汽车上往外扔垃圾,既损坏了合肥市民的形象,又容易干扰其它车辆,引发交通事故。

  据了解,目前正值合肥交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决战七十天”行动,为了调
查合肥究竟有哪些交通违法行为最严重,合肥市交警支队对11月1日至9日警方在行动中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分类统计,并通过计算机自动生成违法行为“前十名”。

  统计结果显示,“驾驶机动车向道路上抛洒物品”高居榜首,9天时间被交警查处了730起。其余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为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驾驶机动车辆骑跨道路中心线、车道分隔线行驶;驾驶拖拉机载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志、警告标线指示;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过核定载重量不足30%;机动车驶入禁止通行道路;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前十名”违法起数占9天总违法起数的54.9%。

  民警还对“车上往外扔垃圾”进行了分析,发现市区交警一、二、三、四大队共查处了152起,其中交警四大队查处了8起,其余3个城区大队查处量均在50起左右。这意味着,“扔垃圾”的频率从中心城区向城市外围逐渐增加。

  警方有关人士表示,从飞驰的车上乱扔垃圾折射出合肥少数市民的素质,按照规定,此举可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但罚款并非最终目的,希望广大市民能够从点滴小处维护合肥城市形象,遵守交通法规,不要因图一时之方便给城市留下不和谐的一幕。

  (芮峰 本报记者 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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