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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抓贼是“不务正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1:30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11月6日8时11分许,省城一位女士在乘坐4路公交车时突然发现钱包被偷。公交车司机非常“仗义”地将车门关闭,停车在百花井站牌附近等警察到来。事情的结果却并不尽如人意:接警赶来的警察并没有在车上找出“小偷”。公交车司机是否应该“停车捉贼”?近日来多名乘客致电本报热线发表看法,记者随后对此进行了采访和调查。

  “司机应该专心开车”

  不少乘客认为司机帮忙抓小偷的行为有些“不务正业”。当日经历了此事的一位市民表示,那天自己公司还有急事需要处理,结果被“扣留”在车上几乎成了热锅上的蚂蚁。还有几位乘客也为自己被耽误得上班迟到而大发抱怨:“抓贼是警察的事,司机干嘛瞎帮忙?结果还什么都没抓到。”

  在双岗附近工作的项洋先生对此进行了分析:“司机的职责就是开车,是整个社会系统的一个环节。系统里的每个环节都能尽到自己的职责,就可以正常运转;如果各个环节互相干涉,就会引起系统运行的紊乱。”项洋表示,公交车耽误乘客上班,这不但是职责的缺失,也是社会系统没有成熟的标志。

  “帮忙抓贼是义务”

  个别乘客把此事捅到了网上。“合肥论坛”上对此事的讨论已经热火朝天,网友们也大多表示支持司机停车配合警察抓贼。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经常乘坐公交车的市民中更多的人对司机的“仗义”行为大加赞扬,认为市民配合警察的工作是应该的。

  省社科院研究员方金友认为,公交车司机有义务帮助市民抓小偷,因为市民一旦买了公交车票后,就和公交公司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公交车司机应该有保护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而从乘客角度来说,当时车上的所有乘客都存在遭遇盗窃的危险,如果想排除这种危险维护公共安全,就应该设法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案件,包括留在车上等待。

  “全是为了乘客安全”

  记者就此咨询了合肥市公交集团宣传部李部长。他表示,集团虽然没有相关规定,但一般提倡公交车司机尽量配合公安机关办案。李部长介绍,合肥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平时会派出大量便衣警察在公交车上巡视,但全市共有公交车2400多辆,上下班高峰时乘车人数达到200多万人次,公安部门的监控很难同时兼顾,所以集团也提倡司机在重大事情上配合警察捉小偷。“司机的这种做法也是为了乘客的安全着想,如果耽误了部分市民的时间,希望能够谅解。”

  (本报见习记者 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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