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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增发1200万抚恤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1:42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青岛11月9日讯国家、市、区三级财政共增拨1200万元资金,大幅提高青岛市3.2万名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据青岛市民政局人士介绍,该市今年较大幅度地加大了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提标幅度。提标后,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月补助标准由1120元上调到1300元,城镇和农村烈士遗属月抚恤标准分别由420元、265元提高到500元、315元,在乡老复员军人平均月补助标准由
195元提高到220元。

  据了解,新的补助标准计发日期从今年1月1日算起,这次提标惠及岛城3.2万名优抚对象。


通讯员 金 红  记 者 姜淑芹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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