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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经适房不得上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2:52 半岛都市报

  本报讯据《法制晚报》报道,今后,北京市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封闭运作,不得上市交易,确需上市的由政府按原价收购。11月9日上午,在北京市建委举行的本年度政风行风汇报会上,北京市建委住宅发展与保障处处长程建华介绍说:“这样一来,即使对销售对象的审核不到位,也可以遏止投机购房。”

  程建华表示,今后,经济适用住房将定向销售给拆迁户家庭。北京市建委已开发建
立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及房源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确保每一套房源只销售给符合条件的动迁居民。针对目前经济适用住房投资获利空间过大的问题,将积极研究调整再上市交易政策,主要思路是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提高上市时补交综合地价款的比例,从以前的 3%提高到了10%。(张焱)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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