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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立规重惩学术造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3:00 东方早报

  科学技术部昨日正式发布《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等6种科研不端行为,将可能受到收缴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降职、解聘、开除等处罚。《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科技部、行业科技主管部门和省级科技行政部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是科研不端行为的调查机构。《办法》目前阶段,仅对科学技术部归口管理的国家科技
计划项目的申请者、推荐者、承担者在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评估评审、检查、项目执行、验收等过程中发生的科研不端行为进行查处。

  《处理办法》还对科研不端行为人的处罚措施做了规定,包括:警告,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中止项目,并责令限期改正,终止项目,收缴剩余项目经费,追缴已拨付项目经费,在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等。同时,被调查人有藏匿、伪造、销毁证据的,干扰、妨碍调查工作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同时涉及多种科研不端行为的,将从重处罚。科研不端行为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此外,科技部还将设立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受理社会对科研不端行为的举报,负责处理与国家科技计划相关的科研诚信问题。同时,科技部将与教育部、中科院等相关单位协商,从国内外聘请一批公信力高的权威专家,组建成立国家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协调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工程。

  由于这次出台的办法仅针对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的不端行为,科技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司长梅永红特别指出,科技部此前会同有关部门出台过《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等系列法规,同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教育部、中科院等针对科研不端行为也都有各自的处理办法。对于其他科研活动中出现的不端行为,原则上由相关机构和部门作出处理,也可以向科技部举报。在当天科技部举行的媒体吹风会上,中国科学技术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司长梅永红在回答关于中国民间学术打假时表示,我们赞成正常学术讨论和争鸣,也欢迎对学术不端行为举报,但不赞成用“网络大字报”的形式对严肃的学术问题进行真假的裁定。科技部副部长、新闻发言人尚勇也强调,政府鼓励民间学术打假,但不赞成捕风捉影。

  学术腐败确需重拳治理

  听到《处理办法》出台,一直关注中国学术腐败问题的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很高兴。他表示,中国学术腐败各种丑闻不断,确实需要政府重拳出击,从严治理,科技部是顺应科技发展的需要。

  胡星斗表示,目前中国科技发展不尽如人意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学术腐败,因此出现了大量低水平重复研究、大量抄袭来的垃圾作品和花钱出版的低水平论文等。虽然过去教育部等政府机关也出台了一些规范和办法,但操作性不强,而大学以及科研机构考虑到本单位的声誉等,也不愿意对学术腐败进行处理,即使处理也是内部操作,不对社会公开。现在有一个统一的操作规范,使大家可以按照程序处理相关腐败现象了。

  胡星斗说,大学以及科研机构应该是圣洁的殿堂,如果他们有腐败行为,会比一般市场经济中的权钱交换和国有资产流失更令人痛心疾首,“权力寻租等腐败只牵涉钱,而科技学术的腐败则涉及到人、乃至我们的子孙!”

早报记者 殷玉生订阅东方早报请登陆东方早报网站或拨打 962288 或 8008208696;优惠多多、实惠多多、资讯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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