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违法行车今后可“提成”5% 郑州市已有人领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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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3:56 东方今报 | |||||||||
今报郑州讯 严重违法行车是对自己的安全不负责,也会给他人安全带来威胁。昨天,郑州市民刘先生遇见一男子东倒西歪地骑摩托车前行,出于对男子安全的考虑,刘先生找来了交警,他成为郑州市第一个因举报而受奖的人。 酒后驾车,被热心刘先生举报
昨天下午3时,在郑工作的刘先生步行至大同路与福寿街交叉口时,发现一车牌号为豫AB1848的摩托车,自东向西歪歪扭扭地行驶在道路中央,身后的车辆纷纷刹车避让。“一看就知道酒后驾驶”,刘先生赶紧找来民警。 “只喝了两瓶”,在交巡警三大队院内,骑摩托车男子用夹克蒙着头,浑身酒气口齿不清地说,他和两位朋友只喝了两瓶白酒。 罚款的5%奖励举报人 “处理结果出来后,会按照5%的罚款比例对您进行奖励”,三大队李警官说,若司机是酒后驾驶,会被处罚500元,刘先生会得到25元奖励,若是醉酒驾驶,会被处以1500元罚款,刘先生会得到75元的奖励。 “不知道还有奖励,我主要是考虑他这样骑车不安全”,刘先生说,他不在乎奖励,以后看到这样的违法行为,他还会找来民警,“万一出事,不但会毁掉自己的幸福,也可能夺取别人的性命”。 省公安厅发文举报有奖 今年10月26日,省公安厅下发文件要求,省交警总队、各个交(巡)警支队、大队,都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客车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驾驶报废车辆或未检车辆、农用车和拖拉机载人3人以上、高速公路低速货车长时占压超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举报有奖制度。 全省各地要鼓励群众举报,对查证属实的群众举报必须予以兑现。交警部门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将严格保密。 郑州有意发展一批固定举报人 据了解,郑州交巡警大队受理举报行为主要包括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辆或未检车辆、高速公路低速货车长时占压超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为方便群众举报,大队设立两部举报电话0371-69620839(白天),0371-66225300(夜间)。据悉,郑州交巡警大队很可能在辖区发展一些积极参与交通管理的群众成为固定举报人。C线索提供 李东亚 新闻热线(0371)65830000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与各市举报电话 省交警总队0371—65882461 信阳市0376—3773920 郑州市0371—110 焦作市0391—3921608 开封市0378—5951589 安阳市0372—5118831 洛阳市0379—122 鹤壁市0392—3308122 南阳市0377—63311305 濮阳市0393—8820600 新乡市0373—5025317 三门峡市0398—2828488 周口市0394—8383133 驻马店市0396—2858161 商丘市0370—2522222 平顶山市0375—39620396 许昌市0374—110 济源市0391—6608308 漯河市0395—315356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