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伤人他被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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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4:1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陈某和前女友的男朋友发生抓扯而被一群人追打,情急之下只好用水果刀进行防卫,致使两人受伤。陈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呢?昨日,锦江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正当防卫致人受伤的案件。 据了解,陈某案发前与前女友张某已共同生活了10多年,并非婚生了一小孩。后因张某与另一男子邓某确立恋爱关系,今年7月18日,三人相约在锦江区龙舟路一加油站,共商
情急之下,陈某用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刀刺向王某的腹部,致王某胃小弯处破裂,构成重伤。随后,陈某冲出火锅店,又跑进另家一餐馆,拿起一把菜刀,以此防身。这时,有人喊了一句“抓贼”,恰巧被路经此处的邵某和两名朋友误将陈某当作小偷,飞快上前欲擒住陈某。被慌乱中的陈某一刀刺中了邵某的腰部,致其左肾出血。 在昨日的法庭上,公诉机关与陈某辩护人双方就陈某的防卫行为是否过当而展开了激烈辩论。公诉机关认为,陈某为了使自己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致人重伤,属于防卫过当。而陈某的辩护律师认为,陈是在一种完全慌乱状态下刺伤他人,甚至在其拿出折叠刀和菜刀进行防卫后,众人仍对其进行追打,说明这群人的伤人目的十分明显,故陈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并不过当。 最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锦法实习生肖一丁记者庞山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