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招供但无证据不能定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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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4:27 重庆晨报 | |||||||||
为防止冤案错案发生,最高法院出台了5项措施确保司法公平。 一是依法准确定罪量刑。对疑难复杂案件,要慎重下判。 二是严格证据采信制度。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对于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罪
三是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在严格实行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所有刑事二审案件开庭审理。 四是充分发挥审判组织的作用。合议庭在审查和认定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要认真审查把关。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理案件,与法官有同等权利。 五是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严禁超期羁押。实行繁简分流,依法充分适用简易程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