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校零点断网引发激辩 学生称剥夺上网权利(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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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4:27 国际在线 | |||||||||
“零点断网”引发师生激辩 10月20日晚,上完晚自习后,民政学院软件学院大二学生小孙从教室回到位于校园东部的学生公寓。在公寓门口,有一排黑板,是用来写通知、贴通告的。 刚下晚自习,人来人往,显得很热闹,但这天聚在黑板前的同学特别多,杂夹着议
这意味着,民政学院“零点断网”制度正式实施。但出乎学校意料的是,学生中出现了反对的声音,“当天,红网上就出现了帖子‘学校零点断网,引发学生争议’。第二天,就有媒体来采访”。 对于学校的“零点断网”制度是否应该实行,通过不同渠道发出的声音,老师和学生以“应该”和“不该”两种几乎完全对立的观点在交锋。 学生们说,我们不是小孩子了,是成年人,知道怎么分配自己的作息时间,断网完全没什么必要;再说,即便断了网,有网瘾的,也可以在电脑上玩单机游戏,还可能偷跑到网吧或其他地方上网,对学校的管理来说得不偿失。 “晚上12点就断了网,可以说是意犹未尽。”一名学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抱怨说,白天上网的时间只有中午、晚饭前后的几个小时,10点——11点才是开始上网的时候,零点过后,正是网速最快的时候,所以不少学生选择在深夜上网。 老师们则完全不认可学生的观点。民政学院的一名老师的看法颇具代表性:“我发现最近两年来,上课打瞌睡的学生比往年大大增加,而且不是我一个人的课是这样,几乎所有老师的课堂上都是睡倒一大片。一个普遍的现象是,住老公寓的学生上课睡觉的比住新公寓的学生少得多,因为老公寓是每晚11点按时熄灯的。有一次上课时我开玩笑说大家不要太‘刻苦’了,不要每天搞到一两点才睡觉,哪知道学生说‘不是一两点才睡,而是三四点钟才睡’。所以我坚决支持学校的断网举措。学生每年交几千块钱来学习,不是来睡觉的。” “校规在网络面前显得弱势” 更有学生认为,学校此举剥夺了他们上网的权利。 一名学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与某网络服务公司签订的上网协议。协议规定,一年的上网费为800元,不限时。学生们认为,“不限时”意味着随时都可以上网,而且协议的签订并没有通过学校,而是他们自己直接找到网络公司签的,学校实施“零点断网”,某种程度上剥夺了他们上网的权利。 该校党委副书记甘雨能则向记者解释说,学生公寓引进网线之初,学校便和网通、电信签订了相关协议,要求零点断网,但两年多来,并没有严格执行。在2004年下半年,使用网通的网络就已实现过“零点断网”,当时学生并无多少反应,今年上半年,经进一步与电信部门协商,并开发专门软件实现零点自动断网,直至正式实施。 法学博士阳永恒认为,学生们的权利之争其实并没有多少实质性的意义,因为在学校,学生的行为规范必须在校规的约束之下。但现实的情况是,“校规在网络面前显得弱势”。 “学生零点之后上网,可以说真正用于学习的少之又少,大部分都是在玩游戏、聊天,做一些与学习无关的事。”一位老师表示担忧。这些说法,也得到学生们的印证。记者采访多名对断网持有异议的学生,他们坦承,“零点以后还在上网的占大多数,都是下载资料、视频、玩网络游戏什么的。” “实行零点断网之后,没想到学生说这剥夺了他们上网的权利。”民政学院副院长、教授邹文开认为,根据校规,学生宿舍晚上11点熄灯,学生们就应该上床睡觉,超过12点还在上网,违反了学校最基本的管理制度,而且学校断网的时段正好是学生最应该休息的时段,零点断网的举措,可以说合情、合理又合法。 “学生零点之后要睡觉,这是最基本的底线。”甘雨能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