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花苑为何还不供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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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4:52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11月9日讯(记者 李栋印 祝田园 实习生 张伟力)“我们小区的居民都交上采暖费了,不知道什么原因现在还没供上暖。”今天,白鹤花苑的一居民告诉记者。对此,该小区物业的说法是,济南明湖热电厂违反合同额外收取巨额费用,并拒收采暖费。热电厂则称,该小区私自扩大供热面积4万多平方米,欠交300多万元的管网建设基金,不交齐这些钱就不能供热。
今天下午,记者在白鹤花苑看到,小区大门口贴着一张小区物业公司的通知。通知称,白鹤物业公司2002年与济南市供热公司签订了长期供暖合同,现在济南市供热公司已经撤销,明湖热电厂接管该小区供暖。通知称,明湖热电厂违反合同,额外收取巨额费用并拒收采暖费,致使至今无法供暖。该物业公司多次与热电厂协商,但无任何结果。 记者随后采访了小区居委会一名秦姓负责人。据他介绍,小区内有一个供热自管站,买了明湖热电厂的蒸汽后,给辖区内的居民供暖。现在小区物业正与热电厂协商,争取尽快解决供暖问题。 济南明湖热电厂称,今年夏天他们在检查暖气管网时发现,该小区的自管站私接管道,扩大供热面积4万多平方米,原先合同中规定的供热面积只有1万平方米。按照有关规定,扩大的供热面积应交纳312万元的管网建设基金。但目前该小区并未交纳这一费用,所以热电厂一直没有对该小区供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