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勒令退学两年后 告赢母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4:53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大连讯(记者李战洲)一审胜诉了,26岁的他却高兴不起来。

  两年前,他大学毕业前雇“枪手”替考,结果被学校勒令退学。两年后,他将母校告上法庭。

  近日,法院一审判决:他的母校———大连理工大学败诉。

  差一周毕业他被勒令退学

  2000年,方明考上了大连理工大学工程力学专业。2004年6月,方明马上大学毕业。按照学校的规定,英语四级考试不及格,就拿不到学位证,而英语恰恰是方明的弱项。在最后一次英语四级考试中,他找人替考,结果被学校发现。

  “我以为,学校顶多给个严重警告处分。”方明说。2004年7月,同学们大都领到了毕业证。一天,同学通知方明到教务处领东西。在教务处,他才知道,他被勒令退学了。

  此时,距离大学毕业还有一周。

  没有大学文凭他做临时工

  为了重新证明自己的能力,方明开始四处求职,但一到对方要求他提供毕业证时,他都是叹气离开。

  即使是和同学聚会,他也感觉低人一等,就这样,昔日的大学同学渐渐失去了联系。

  方明告诉记者,现在,他只能用高中毕业证做一名临时工。

  起诉母校他一审获胜

  今年4月20日,方明将大连理工大学告上法庭,要求学校撤销对他做出的勒令退学的处罚决定,并向他颁发毕业证,赔礼道歉。

  法庭上,大连理工大学表示,方明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纪律,根据有关规定,雇用枪手替考的,应该开除学籍。

  但方明回忆,在接到退学通知前,他对学校的处理决定不知情,否则他会申辩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学校有权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做出处分,但是应该遵循法定公开、公正的原则,并应该充分保障受处分者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而理工大学在做出勒令原告退学的决定之前,并没有告知原告享有的上诉权利,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学校在做出处分后,也没有向原告本人直接送达,违反了法定程序。

  近日,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撤销被告大连理工大学2004年6月24日做出的给与原告勒令退学的处分决定,重新对原告做出处分决定。

  昨日,记者获悉,大连理工大学已经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大连理工大学新闻中心的一位老师向记者表示,他们上诉是有充分理由的;另外对其他学生也是个警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