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种科研不端行为将受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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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4:56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科技部9日发布《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按照这一办法,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6种科研不端行为将受到查处和惩罚。 科研不端行为具体包括:在有关人员职称、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
《处理办法》同时规定,被调查人有藏匿、伪造、销毁证据《处理办法》还规定国家科技奖励中发生的不端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参照这一办法。《处理办法》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