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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淘汰变压器 这供电所该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5:5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一供电所竟将国家明令淘汰的变压器,以1万余元的价格销售给500余名村民用于生产生活使用。11月6日,阆中工商局依法对该供电所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成其为村民更换变压器。

  8月14日晚10时,阆中工商局水观工商所接到阆中市金垭镇王家庄村一村民的举报电话,称该村500余名村民集资1万多元,于今年5月从该市水观供电所购买的变压器是“歪”
货,要求工商部门查处。

  8月15日,水观工商所执法人员驱车赶往金垭镇王家庄村,对安装在该村秋良山的变压器进行检查,发现该变压器已锈迹斑斑,其铭牌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1988年12月。经查询,该型号的变压器属于淘汰产品。

  据调查,这台变压器是该供电所从他人手中购买的已淘汰的旧变压器,以10500元的价格卖给村民,其行为违反了《质量法》的规定。此外,该供电所还曾于今年4月下旬,将一台以旧翻新的变压器作为新变压器出售给他人,后被工商所查获。(水聿 木娄) 本报阆中发行站:(0817)6226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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