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贪污贿赂等罪要“同罪同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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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6:2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抓紧制定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量刑指导意见,统一量刑情节的认定标准,规范缓刑、免刑的适用,重点解决少数案件量刑失衡的问题,确保裁判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8日在第五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通报这一消息。他强调,要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准确适用法律,同罪同罚,不能“贫富有区别,职级有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