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自然灾害最高3倍赔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7:17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本报济南11月9日讯记者今天从省财政厅获悉,省政府确定,从今年起,在章丘、寿光、临清3个县级市开展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由财政补贴40%-50%,农民自愿为奶牛、蔬菜、小麦等购买保险,一旦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受灾者最高可获得所缴纳保费的3倍赔偿。 山东是农业大省和自然灾害频发省份,各种自然灾害的发生,不仅给农业生产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而且给广大农民的生活和农村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影响。为此,省政府确定
此次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采取“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财政补贴、农民自愿”的做法,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各级财政对农民交纳保费给予补贴,最高赔付额按全部保费收入的3倍封顶,由各级财政和承保公司共同承担。其中:对小麦、玉米保险保费财政补贴50%;奶牛、蔬菜保险保费,财政补贴40%。财政保费补贴由省、市、县财政按照3:3:4的比例分担。省、市、县财政部门将分别设立巨灾风险准备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