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武汉召开燃鞭安全动员大会确保“禁改限”顺利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7:19 荆楚网-湖北日报

  记者张真真 通讯员夏凯 张伟

  昨从贯彻实施《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动员部署会上获悉,该市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以确保“禁改限”顺利实施。摸排后各区可新增禁放点昨日开始,该市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将对“禁放”12类场所和部位进行调查摸底。

  此次摸排以街道为单位,将采取查阅台账、实地踏勘及与有关部门核对等方法,详细掌握辖区内“禁放”场所和部位情况,明确责任人,制定安全防护方案。

  此外,各区、开发区管委会还可结合辖区实际,本着从严原则,确定其他不适宜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和部位。一般社区只能设一个零售点“禁令”要求:不得在12类“禁放”地区和部位内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距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和仓库、货场周边200米以内不得设置;距其他禁止设置的地区和部位100米以内不得设置;主干道车、人流量大的地段和商业步行街以及商业门店密集、客流量大的地段两侧不得设置;两个零售点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600米;一般的社区只能设一个零售点,较大的(1万人以上)的社区不得超过两个零售点。

  零售经营者的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将在2007年1月31日前完成。烟花爆竹须加贴防伪标志日前,该市安监局制定了《武汉市烟花爆竹防伪标志管理办法》。《办法》要求,该市所销售的烟花爆竹的内、外包装必须加贴本市烟花爆竹防伪标志,并由本市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在销售前加贴;市供销合作社组建的烟花爆竹专营公司和各远城区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分别使用不同色彩、图案、文字的防伪标志,各自按规定品种在规定区域内销售。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