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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工作使被害人依法获得物质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7:31 每日新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8日在第五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工作,使被害人依法获得物质赔偿。

  他指出,要切实做好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工作,使被害人最大限度地获得物质赔偿。要特别重视死刑案件中附带民事调解,尽可能地通过调解达成赔偿协议,避免
因民事部分没有得到妥善处理,而出现上访、闹访事件。姜兴长指出,要注意加强轻微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被告人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对被告人可以作出从轻、减轻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姜兴长说,这样做,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积怨,更好地维护被害人的利益,修复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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