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请核准死刑的案件二审法院必须依法开庭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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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7:32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8日表示,今后,凡是报请核准死刑的案件,二审法院必须全部依法开庭审理。 他特别强调,要提高驾驭庭审能力,把握庭审重点,合理简化程序,做好证人、鉴定人出庭工作,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落实开庭审理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庭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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