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6种科研不端行为将受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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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7:32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 科技部9日发布《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按照这一办法,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6种科研不端行为将受到查处和惩罚。该办法从明年元旦起施行。 科研不端行为具体包括:在有关人员职称、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在涉及人体的研究中,违反知情同意、
此外,针对在网络上出现的对科研不端行为进行“民间打假”的现象,科技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司长梅永红9日表示,科技部赞成正常的学术讨论和争鸣,欢迎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但他同时表示,不赞成用“网络大字报”的形式对严肃的学术问题进行真假的裁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