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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报道成为原告新证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7:33 每日新报

  新报讯 【记者 宫伟】 因自己使用过的雅虎助手无法卸载干净,“反流氓软件联盟”董海平以侵犯消费者权益为由,将北京阿里巴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国风因特软件(北京)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赔礼道歉,将其电脑恢复至安装“雅虎助手”之前的状态,停止对其电脑的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和证据保全公证费1094元。昨天下午,该案首次开庭,原被告双方到庭,引人注目的是,原告方吸取中搜案教训,为代理律师配备了一名技术人员做助手,以备对方提出专业技术问题。

  原告在起诉状中称,原告自2006年8月初开始使用国风因特软件(北京)有限公司所有的“雅虎助手”软件。然而,事后原告却发现,该软件无法通过正常方式卸载干净,其残留部分始终随电脑的启动自动运行,占用电脑中的CPU及内存资源,最终导致原告的电脑硬盘损坏。原告所使用的“雅虎助手”软件是从雅虎网页上下载下来的,该网页系北京阿里巴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因此原告要求阿里巴巴公司与国风因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据原告代理律师介绍,原告昨天当庭递交了包括央视新闻联播以及新闻频道《新闻360》中关于“雅虎助手无法卸载的画面”,以及网站关于“雅虎助手”的相关评论在内的新证据,同时将公证书中关于检测软件的相关资料递交法庭。

  被告则向法庭提交了由公安部网站下载的相关证据,称原告所作公证不具有权威性。原被告双方围绕该案的证据进行了质证后,法官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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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意软件”有定义

  根据征求意见稿,恶意软件是指在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安装运行,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软件,但已被中国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计算机病毒除外。征求意见稿认为,以下八个特征只要具备其一即为恶意软件:即强制安装、难于卸载、浏览器劫持、广告弹出、恶意收集用户信息、恶意卸载、恶意捆绑、其他侵犯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的恶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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