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 停车收费分区域分时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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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7:3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从明年起,城区停车费将按不同区域不同时段收取。”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日前下发《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规范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该《办法》从2007年1月1日起实行。
该《办法》规定,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方式。除宾馆酒店、娱乐场所、路边停车场等实行政府定价,专业经营的室内停车场(楼)、商场、餐馆、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建筑物的配套室内停车场均实行市场调节价。而住宅区配套机动车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在临时占道停车场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车辆、在各类停车场临时上下客的出租车辆不得收费。 本报记者 舒抒 | |||||||||